【花蓮縣政府全面勘查爭取農業部第2次公告杜蘇芮颱風現金救助 受理期限8/4至8/14止】

記者賴榮偉/花蓮報導
受杜蘇芮颱風期間豪大雨影響,縣內多項作物受損,花蓮縣長徐榛蔚特請農業處儘速下鄉查報災損狀況,務必第一時間協助農友,給予農友權益最大的保障。經花蓮縣政府於7月31日、8月1日邀集花蓮區農業改良場、農糧署東區分署組成勘災小組全面勘查,縣內硬質玉米部分田區穗上發芽、發霉;壽豐鄉、卓溪鄉、瑞穗鄉二期西瓜植株死亡、裂果;玉里鎮二期水稻(初期)葉片黃化、基部褐化;鳳林鎮、玉里鎮冬瓜根系受損、葉片萎凋、小果腐爛;鳳林鎮、瑞穗鄉南瓜植株葉片黃化、萎凋等受災情形。

縣長徐榛蔚表示,感謝立法委員傅崐萁於災中第一時間協助花蓮縣政府向中央反應花蓮農損災情並持續關心、為農友爭取最大權益,後經縣府組成勘災小組,向農業部爭取,農業部已於8月3日第2次公告本縣為辦理杜蘇芮颱風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地區,救助品項、鄉鎮及救助金額如下:
一、硬質玉米:救助區域為秀林鄉、壽豐鄉、鳳林鎮、光復鄉,救助金額2萬8千元/公頃。
二、二期西瓜:救助區域為壽豐鄉、瑞穗鄉、卓溪鄉,救助金額6萬2千元/公頃。
三、二期水稻(初期):救助區域為玉里鎮,救助金額4千元/公頃。
四、冬瓜:救助區域為鳳林鎮、玉里鎮,救助金額4萬1千元/公頃。
五、南瓜:救助區域為鳳林鎮、瑞穗鄉,救助金額4萬1千元/公頃。

縣長徐榛蔚表示,受災農友可自112年8月4日起至8月14日止(例假日照常受理;受理最後一日如逢假日,則順延至次一上班日),到公所申請現金救助及低利貸款所需受災證明。

農業處長陳淑雯說明,農友申請現金救助時,請依據農產業天然災害救助作業要點規定,檢具相關文件至土地所在地公所辦理,救助對象應符合下列規定:一、符合農業天然災害救助辦法第5條規定之農民(實際從事農作生產之自然人);二、申報項目損失率達20%以上者,依該救助項目之救助額度予以救助;未達20%者不予救助;三、短期作農產品於同產季,救助以一次為限。

縣長徐榛蔚提醒,本次災害救助受理期限自8/4起,至8月14日止,請符合申請資格的農民儘速前往公所辦理,勿讓自身權益受損;另外,亦請各公所注意轄區時令作物生長情況,倘有疑似天然災害所致的損害,請儘速通報縣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