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政府擴大補助「65歲以上健保費、65歲以上長者及55歲以上原住民長者假牙補助」 自6月1日起實施】缩略图

【花蓮縣政府擴大補助「65歲以上健保費、65歲以上長者及55歲以上原住民長者假牙補助」 自6月1日起實施】

記者吳芳萍/花蓮報導
花蓮縣政府今(5/29)日召開記者會宣布,自6月1日起正式擴大辦理「65歲以上老人全民健康保險費補助」及「65歲以上長者暨55歲以上原住民長者假牙補助」等福利政策,進一步減輕長者經濟負擔,提升生活品質與健康照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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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縣長徐榛蔚致詞時表示,隨著115年度總預算順利通過,縣府各項照顧鄉親的重要政策得以全面推動。自6月1日起,凡設籍花蓮縣滿1年且年滿65歲以上長者,均可享有健保費補助;此外,針對55歲以上原住民長者及65歲以上一般長者,縣府也提供假牙裝置補助,補助金額為新臺幣5萬元,低收或中低收最高補助5萬5,000元。

會中由縣府社會處長陳加富、原民處長馬呈豪、花蓮縣牙醫師公會林易超等人說明補助施行辦法及相關資格,現場吸引大批民眾到場聆聽,包括議員林正福、林品仰、林玉芬,以及多位協會理事長、村里長也都出席與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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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府表示,115年度預算通過後,透過中央與地方的通力合作,擴大補助65歲以上老人全民健康保險自付保險費將自115年6月1日正式實施,因全民健保保險費為當月應納保費,次月寄發繳納。民眾於6月所收到的繳款單為5月份保險費,請民眾仍應自行繳費。另外,本項補助係補助全民健康保險自付保險費,每人每月最高補助額度以不超過健保第六類地區人口應繳納之自付保險費826元為上限。符合資格之補助對象,將由縣府彙整相關資料後,送交中央健康保險署辦理保險費減免作業,民眾無須另行向縣府提出申請,更無須辦理辦理退保作業,提醒民眾切勿自行退保,以免影響就醫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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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縣長徐榛蔚非常重視及持續推動老人福利政策,為守護在地長輩的口腔健康、重拾咀嚼美食的幸福與自信,花蓮縣政府宣布,「115年度65歲以上長者假牙補助計畫」也將於 115年6月1日正式起跑!花蓮縣政府自今年(115年)6月1日起擴大補助對象,不再受限於福利身分,讓符合設籍條件滿3年之的65歲以上一般長者也能申請裝置活動假牙及固定假牙補助費用,長輩直接受惠!

本計畫將補助對象與最高額度分為兩類:第一類(一般長者): 年滿65歲以上,且於112年1月1日前設籍本縣(設籍滿3年)之長者,5年內累計最高補助5萬元。第二類(中低收長者):年滿65歲以上長者或55歲以上原住民,設籍本縣並符合列冊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領有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領有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費、由政府全額補助收容安置者,或接受政府補助身心障礙者日間或住宿照顧服務達50%以上者,5年內累計最高補助5萬5,000元。

花蓮縣政府指出,凡有意願申請假牙補助之長者備齊相關資料即可至符合本縣健保特約牙科醫療院所諮詢。縣府也提醒一般55歲以上原住民長者假牙補助,請向原住民行政處辦理「原住民族長者裝置假牙實施計畫」之規定提出申請,補助金額與65歲以上一般長者一致最高為5萬元。凡符合「原住民族長者裝置假牙補助計畫」或「秀林鄉公所假牙補助」補助資格者,與「65歲以上長者假牙補助計畫」不得重複申請。

花蓮縣政府表示,縣府團隊將持續推動各項高齡福利措施,積極建構高齡友善生活環境,提供長者更完善之照顧與保障,讓長輩安心在地安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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