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賴星池/花蓮報導
花蓮縣地方稅務局表示:不少民眾認為,地下室車位只要作停車用,就可以不必繳房屋稅,其實,停車空間是否課徵房屋稅,關乎所在位置、如何使用及有無收費或出租。只要掌握以下重點,就不容易誤解。
該局說明,地下室車位供停車使用,沒有作營業使用收費或出租,不論是個人自用、公司無償供員工停車,或是房屋與車位一起出租給承租人自用停車,原則上都可以免徵房屋稅。但如有停車收費或是公司提供車位給顧客使用,就會按非住家非營業用稅率課徵房屋稅。
該局進一步提醒民眾,地上停車場或地上建物作停車使用,目前法令並沒有免徵房屋稅的規定。收費停車場,應按非住家非營業用稅率課稅;地上停車位未作營業及收費,可按住家用稅率課徵。一般而言,只有地下停車空間符合規定才可免繳房屋稅。
民眾對於房屋稅如有任何問題,歡迎利用地方稅務局免付費電話0800-386969或稅務專線8226121洽詢,該局將竭誠為您服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