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曾英怡/花蓮報導
為協助因職業災害致工作能力受影響之勞工順利復工、重返職場,花蓮縣政府持續推動「職災勞工職能復健津貼」措施,透過補助職能復健期間相關費用,減輕職災勞工及其家庭經濟負擔,並結合專業資源,強化其工作能力與就業適應,落實對勞工權益的保障。
縣長徐榛蔚表示,縣府施政以「人本關懷」為核心,致力打造安全、健康且具包容性的勞動環境。推動職災勞工職能復健津貼,不僅是照顧勞工的重要政策,更呼應聯合國永續發展目標(SDGs)中「良好健康與福祉」(SDG 3)及「合適的工作及經濟成長」(SDG 8),透過制度性支持,協助職災勞工恢復工作能力、重建自信,實現穩定就業與永續發展的目標。透過補助強化訓練,不僅幫助職災勞工恢復職能,更促進職場包容與社會公平,讓每位勞工都能重拾自信,貢獻地方發展。
縣府社會處說明,申請職能復健津貼對象為因職業傷病在認可醫療機構或職能復健專業機構接受強化訓練的被保險人,訓練需符合勞保職業災害相關規定。 補助標準依投保薪資第一級60%除以30計算日額,最高發放180日,以今年為例,每日為590元,申請流程簡便,向花蓮縣社會處勞資科窗口提出申請書,並檢附完訓證明及存摺影本等文件,即可加速審核通過。
縣府也將視個案需求,結合就業服務、職業重建及後續輔導資源,提供更完整的支持,協助職災勞工順利復工。
花蓮縣政府呼籲,符合資格的職災勞工朋友把握申請機會,善用政府資源,為重返職場奠定穩固基礎。相關申請資訊歡迎聯繫花蓮縣政府社會處勞資科,諮詢專線03-8227171#390或391王小姐,或至縣府社會處網站查詢最新公告。(網址: https://reurl.cc/2lA8N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