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賴榮偉/花蓮報導
為積極推動馬太鞍溪堰塞湖災後復建工作,經立法委員傅崐萁等不分黨派立法委員爭取及決議《花蓮馬太鞍溪堰塞湖災後重建特別條例》(簡稱《特別條例》)300億特別預算。中央最新核定10件共11億5746萬餘元辦理河川、排水上中下游系統性治理工程、用地取得及清疏,由縣府代為執行,為求復建時效,花蓮縣政府於3月30日115年第二次縣務會議審議通過,列墊付案並納入116年度預算,最快本月起陸續動工。
花蓮縣政府說明,近日獲經濟部核定,並送縣務會議審議通過,「馬太鞍溪堰塞湖災後重建《特別條例》—河川及排水上中下游系統性治理(背水堤新建工程)」案,共計10件、11億5,746萬餘元。為確保民眾生命財產安全,已儘速依程序辦理採購與發包作業,現正陸續辦理地方施工說明會,力拚於汛期前完成必要防汛措施,強化整體防洪能力。

縣府進一步說明,10件核定案涵蓋4處重要縣管區域排水,麗太溪排水、羅莫溪排水、長橋排水及萬榮排水的系統性治理工程。以及包含2條光復鄉東富村重要一般排水系統瑪達娜溪、利哈岸溪排水,並涵蓋用地取得、排水護岸、背水堤與清淤工程所需經費。

花蓮縣政府表示,再次感謝朝野立委共同支持通過《特別條例》,提供受災居民實質協助。也感謝各鄉鎮公所團隊在推動相關補助計畫上的努力與付出。花蓮在歷經重大災害後,展現堅韌不拔的復原能量。未來,縣府將持續全力推動各項復建工程,全面提升防災韌性與基礎建設品質,致力打造更加安全、宜居的生活環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