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政府114年度1至8月消費爭議申訴及調解案件統計分析-強化服務 保障權益】

記者曾心芸/花蓮報導
花蓮縣政府持續秉持「以民為本」的服務宗旨,致力於維護縣民的消費權益。為掌握消費糾紛趨勢、優化服務流程,發布114年度1月至8月消費爭議案件統計分析,並向全體縣民宣導相關權益保障措施。

根據統計,114年度1月至8月,本縣共受理消費爭議申訴案件316件、調解 案件117件。申訴案件主要爭議類型為網路購物、線上遊戲、不動產交易(含預售屋、成屋及中古屋之買賣交易暨透過仲介業者居間服務所衍生之相關糾紛)、車輛買賣(含新舊汽車及機車)、旅遊住宿、運輸爭議(含航空、鐵路及公路運輸)、家電及通訊產品等。其中「申訴案件」以網路購物類型的案件最多,高達71件,約佔全部申訴案件比例的23%;「調解案件」則以不動產交易案件居冠,高達52件,約佔全部調解案件比例的45%。

花蓮縣政府消保官李葳建議,民眾在網路購物前先思考需求的必要性,切勿因折扣或免運費等誘因而衝動下單,應先評估是否確實有購物的需要。再來應查詢賣家評價及店面資訊,確認賣家是否有良好評價及實體店面、有無揭露網路銷售業者的名稱、地址及營利事業統一編號,避免與身分地址不明的賣家交易。另針對貨到付款時確認包裹數量及項目,消保官說,若消費者選擇貨到付款的交易方式,務必在付款時,確認包裹的數量及項目,避免誤取到他人的包裹或未實際購買的詐騙包裹,致生消費糾紛,並避免於購物平台之外與賣家私下交易。

自109年1月下旬Covid 19新冠疫情爆發,加上去年0403大地震、山陀兒颱風及康芮颱風接連來襲,重創花蓮地區。今年開始即陸續出現建商以不可抗力及縣府同意展期2年取得使用執照等理由主張不需負擔交屋遲延之契約責任。消保官表示,建管科通案展延「建造執照」與「雜項執照」效期,僅為行政管理措施,與合約內的「取得使用執照期限」並無直接關聯,建商不得據此免除責任。至於建商遲延是否有不可抗力之具體事由,仍需視個案情節來做判斷。

另外,房屋買賣常見的瑕疵,尤其是對於漏水部分之消費爭議,消保官表示,建物現況確認書一定要確實查核,尤其在有無滲漏水部分,要特別檢查窗框、牆面、牆角、陽台和屋頂邊緣。此外,許多賣家會重新裝潢以掩飾漏水瑕疵,看似華麗的裝潢背後有可能裡頭藏著壁癌。一旦發現有漏水問題應檢視契約有無揭露漏水問題,同時具體指名漏水處並加以紀錄,立即通知賣方修補或減價,並於通知後的6個月內行使瑕疵擔保權利。

消保官也呼籲縣內業者,應主動提升服務品質,落實誠信經營原則;同時提醒廣大消費者,在消費時應保留相關憑證,當權益受損時,可主動向縣府提出申訴,縣府將全力協助解決。

花蓮縣政府將持續強化消保服務,作為縣民最有力的後盾,保障每一位消費者的權益,共創健康、安心的消費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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