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查妨害罷免 維持投票秩序 花蓮地檢署成立「查察妨害罷免執行小組」及「分區查察聯繫中心」】

記者曾英怡/花蓮報導
為因應第11屆立法委員花蓮縣選舉區罷免案將於114年7月26日舉行投票,並確保罷免過程之公平性及公正性,本署於今(7/16)日上午10時30分,依照最高檢察署指示,與罷免投票所屬轄區各級檢察署同步成立「查察妨害罷免執行小組」及「分區查察聯繫中心」,即日起24小時受理民眾檢舉,期以有效防制賄選、暴力、假訊息、罷免賭盤及境外勢力滲透等不法干擾罷免投票之行為,捍衛民主法治。

揭牌儀式由地檢署陳佳秀檢察長主持,並邀請臺灣高等檢察署花蓮檢察分署洪培根檢察長親臨觀禮。洪檢察長指出,罷免活動具有高度政治敏感性,隨著投票日逐步接近,情勢可能瞬息萬變。面對可能出現的各類非法介選手段,檢察機關已預作部署,全面強化查察能量,並與各司法警察機關保持橫向聯繫,啟動即時通報與迅速偵辦機制,對於各種妨害罷免之刑事不法行為一律予以嚴查速辦。

陳檢察長表示,地檢署已於114年6月30日召開「第11屆立法委員花蓮縣選舉區罷免查察制暴會議」,邀集警、調、廉等單位與會,共同研商打擊妨害罷免策略,強化溝通聯繫與情資整合作業,確保第一時間偵辦妨害罷免案件,並要求各機關務必堅守公正中立、嚴正執法之態度,有聞必查,有據必辦。
  
花蓮地方檢察署呼籲罷免活動期間自今日起至25日止,為期10日,請中央及地方政府各級機關務必遵守行政中立,依照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50條之規定,於罷免活動期間,不得從事任何與罷免宣傳有關之活動,違者將涉及同法第104條之1之刑責,最重可處3年有期徒刑。

地檢署期盼民眾共同守護民主根基,該署檢舉專線為03-8230159,檢舉查獲罷免賄選者,檢舉獎金最高新臺幣(下同)50萬元;檢舉查獲境外勢力介入者,獎金最高2,000萬元;檢舉查獲罷免賭盤者,獎金最高5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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